河南科恩超硬材料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標的企業(yè))39%國有股權進行公開轉讓。掛牌價格42萬元(人民幣肆拾貳萬元整)。
一、標的企業(yè)基本情況
河南科恩超硬材料技術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3月31日,位于鄭州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銀屏路11號,注冊資金180萬元,經營范圍:金剛石磨料、磨具及配套機械產品的生產、銷售;立方氮化硼磨料、磨具及配套機械產品的生產銷售。公司現(xiàn)有職工18人。
二、標的企業(yè)股權構成情況
法人股東1名: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出資70.2萬元,占39%。自然人股東4名:胡永強出資95.4萬元,占53%;史偉亞出資7.2萬元,占4%;孫俊濤出資5.4萬元,占3%;賈青銳出資1.8萬元,占1%。
三、轉讓行為的內部決策及批準情況
此次轉讓行為已經河南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二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并經河南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2011]258號簽報)及河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豫國資產權[2012]12號)。
四、標的企業(yè)近期經審計的主要財務指標數(shù)據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經河南萬隆興業(yè)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審計,標的企業(yè)資產總額為265.60萬元,負債總額為182.25萬元,所有者權益83.35萬元。
五、轉讓標的企業(yè)資產評估核準或備案情況
截至2011年12月31日,經北京中企華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評估,標的企業(yè)資產總額為256.38萬元,負債總額為177.25萬元,凈資產為79.12萬元。該評估報告已于2012年8月7日經省政府國資委核準備案(備案編號:2012-61)。
六、受讓方應當具備的資格條件
1.有中國合法居民身份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受讓行為不存在有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規(guī)定的限制;或在中國境內合法注冊的法人單位,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支付能力和商業(yè)信用,不存在重大社會、司法、金融、行政等方面的處罰或不良記錄。受讓方具備相關行業(yè)經驗或業(yè)績。
2.股權轉讓后,受讓方應保證標的企業(yè)繼續(xù)承擔原有的債權債務和已簽訂合同的履行。
3.有權簽署和履行股權轉讓合同,簽署和履行股權轉讓合同不違反法律和公司章程。
4.接受標的企業(yè)章程規(guī)定的一切股東權利義務。
5.意向受讓方受讓后3日內應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轉讓價款。如因受讓方原因未能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及一次性支付全部轉讓價款的或惡意競價造成交易失敗的,則其繳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并由轉讓方將其產權再行掛牌轉讓,再行轉讓的價款低于本次轉讓價款的,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6.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有關受讓國有資產的其他規(guī)定。
七、公告期限及轉讓方式
自公告刊登之日起20個工作日,截止日期為2012年10月11日。若在公告期內征集到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時,將采取拍賣方式確定受讓方。
有意受讓者請于公告期內向河南中原產權交易有限公司提出受讓申請,提交相關資料,并繳納10萬元受讓保證金(以銀行到賬為準)。逾期未提出受讓申請、未提交相關材料和未繳納保證金的,視為放棄意向受讓和購買。若受讓成功,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交易費用和拍賣傭金;若受讓未成功,則無息退還。
咨詢電話:0371-65665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