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中國科學院寧波材料技術與工程研究所 寧波晶鉆工業(yè)科技有限公司
發(fā)明人:馬洪兵 白華 江南 張軍安 西村一仁 鄒煌輝
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金剛石-金屬復合材料,具體地所述復合材料包含金屬基體和金剛石復合體,其中,所述金剛石復合體包含金剛石顆粒和復合于所述金剛石顆粒表面的表面鍍層。本發(fā)明還公開了所述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和用途。該方法簡單,有效可行,成本低,獲得的復合材料性能優(yōu)異,在電子封裝熱沉領域具有很大的市場前景。
主權利要求:1.一種金剛石-金屬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包含金屬基體和與所述金屬基體復合的金剛石復合體,其中,所述金剛石復合體包含金剛石顆粒和復合于所述金剛石顆粒表面的表面鍍層;所述表面鍍層包含復合于所述金剛石顆粒表面的碳化硼層和復合于所述碳化硼層表面的硼層。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屬基體選自下組:銅、鋁、銀、或其合金、或其組合。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金剛石復合體的粒徑為80-520μm。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按所述復合材料的總體積計,所述金剛石復合體的體積百分比為15-85%。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表面鍍層厚度為1-5000nm。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材料具有選自下組的一個或多個特征: 1)當金屬基體為鋁時,所得復合材料的導熱率≥480W/m·k; 2)當金屬基體為鋁時,所得復合材料的熱膨脹系數(shù)≤8.3ppm/K; 3)當金屬基體為銅時,所得復合材料的導熱率≥528W/m·K; 4)當金屬基體為銅時,所得復合材料的熱膨脹系數(shù)≤8.8ppm/k。
7.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a-1)提供一種由金剛石顆粒,硼原料和有機溶液組成的均勻混合物A; a-2)在真空下,熱處理所述混合物A,得到金剛石復合體; b-1)提供一種步驟a-2)所得的金剛石復合體和金屬原料的混合物B; b-2)熱壓燒結所述混合物B,得到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按所述混合物A的總重量計,金剛石顆粒的含量為80-99wt%;和/或 硼原料的含量為1-15wt%。
9.一種制品,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品包含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或由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構成。
10.一種權利要求1所述的復合材料的用途,其特征在于,用于制備機械制品、復合材料、電子元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