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重要內容提示:(一)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重要內容提示:
(一)本次會議沒有否決或變更議案的情況;
(二)本次會議沒有新提案提交表決。
一、 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12年度股東大會(以下簡稱“本次股東大會”)于2013年4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會議室以現(xiàn)場表決方式召開。公司已于2013年3月26日以公告形式在中國證監(jiān)會指定網(wǎng)站巨潮資訊網(wǎng)披露《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召開2012年度股東大會的通知》。本次股東大會由公司董事會召集,董事長郭留希先生主持。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表共計 10 人,代表股份 311,317,202 股,占公司有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51.20% 。公司部分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及見證律師等出席了本次股東大會。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和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關規(guī)定,合法有效。
二、 議案審議和表決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采取現(xiàn)場記名投票的表決方式逐項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1、審議通過公司《2012 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表決結果:同意票 311,317,20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2、審議通過公司《2012 年度監(jiān)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 311,317,20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
3、審議通過公司《2012 年年度報告》和《2012 年年度報告摘要》;
2012 年度,公司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 550,536,596.43 元,同比增長 18.52%;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 122,483,544.57 元,同比減少 13.52% 。
表決結果:同意票 311,317,20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
4、審議通過公司《2012 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票 311,317,20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
5、審議通過公司《2012 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根據(jù)公司經營和資金運作狀況,考慮股東的投資回報,公司擬定 2012 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為:以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總股本 60,800 萬股為基數(shù),向全體股東每 10 股派發(fā)現(xiàn)金紅利 0.40 元(含稅),合計派發(fā)現(xiàn)金 2,432 萬元,其余未分配利潤結轉下年。
表決結果:同意票 306,849,956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98.57%;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4,467,246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 1.43 %。
6、審議通過公司《關于續(xù)聘 2013 年度審計機構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票 311,317,202 股,占出席股東大會有效表決權股份總數(shù)的100%;反對票 0 股;棄權票 0 股。
三、律師出具法律意見
1、律師事務所名稱: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
2、律師姓名:沈國權、江志君
3、結論性意見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出席會議人員資格、召集人資格以及會議表決程序、表決結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及《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均為合法有效。
四、備查文件
1、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東大會決議;
2、上海市錦天城律師事務所關于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鄭州華晶金剛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3 年 4 月 16 日